 |
网招会首页>>招商政策>>正文 |
关于培育和发展我市汽车零配件产业的若干意见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盘锦商会(2006.10.19)
|
1、对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实行“零地价”,保证投资者在土地方面“零投资”。 2、提供具有“七通一平”条件的高标准配套设施的汽车零配件工业园,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建设相应的标准厂房。 3、鼓励投资者以独资方式建设项目,也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匹配相应的地方投资,最高比例可达1:1。 4、协调金融机构据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对在我市投资的汽车零部件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下浮10%的支持。并可通过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帮助重大项目争取所需贷款。 5、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支出予以奖励;应缴纳的各种建设费用,属于国家和省应收的,按最低限额收取,属于地方留用部分以及纯地方性收费的,一律免收。 6、对引进整车或零配件生产项目的中介组织和个人,按引资额给予1000万美元以下2%、1000万美元以上3%的一次性奖励,奖金由承接项目的地方同级财政负担,自资金调入之日起30日内兑现。对通过提供汽车零配件市场的办法而间接引进相关项目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按项目投资额给予2%的一次性奖励,奖金由承接项目的地方同级财政负担,自产品销售之日起30日内兑现。 7、建立我市培育和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汽车零配件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视发展情况逐步扩大支持比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汽车零配件产业项目支出。 8、对汽车零配件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委托代办制”,由市开发区管委会或外经贸部门无偿接受投资方委托,代为全权办理企业的各种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委托办理的事项。规范对汽车零配件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创造“零收费”、“零检查”、“零干扰”的经营环境。 9、鼓励企业引进高级人才,对从国际前20名、国内前10名的汽车或零配件企业中,引进副总或副总工程师以上等业内资深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市政府设立汽车零配件产业技术创新与贡献奖,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重奖。 10、对于特大型项目还可以采取特市特办、一事一议的办法进一步优惠。
|